关于举办2013年浙江省“温州南拳”公开赛的通知

温州各市、县(市、区)武术协会,南拳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中华文化,展示国粹魅力,促进交流,发挥武术在全民健身事业中的独特作 用,促进传统武术繁荣与发展,浙江省体育总会决定于2013年11月17日在温州市欧海区举办“2013年浙江省温州南拳公开赛”。现将规程发给大家,请 各市、县(市、区)武术协会,南拳协会等单位做好比赛选拔、报名和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竞赛规程。 
2013年9月27日

丽岙武协杯2013年浙江省“温州南拳”公开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11月17日在温州市瓯海区举行。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武术协会、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体育事业发展局、温州市瓯海区体育总会
协办单位:温州市电视台经济科教频道、浙江省南拳培训基地(瓯海)、温州市武术协会、温州市温州南拳协会、瓯海区武术协会、温州晚报体育部
冠名单位:瓯海区武术协会丽岙分会
赞助单位:温州万科中梁置业有限公司
三、参加单位:温州市各市、县(市、区)(武术协会、南拳协会)均可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 各类温州南拳拳术、器械项目(详见附件1:报名项目分类编号表)。
五、参加办法:
(一)每个市、区、县可报1支代表队。凡已成立南拳协会的市、区、县可由武术协会与南拳协会联合组队。没有设立南拳协会的市、区、县均由武术协会组织队伍。没有设立武术协会的市、区、县均由南拳协会组织队伍。最后由各市、区、县体育总会盖章确认(不盖协会章)。
(二)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10人(男女不限)。
(三)另各市、县、区可报评选“温州南拳王”观众代表1人。
(四)每位运动员最多可选报3项单练(可分别在附件1项目分类表中的拳术和器械中任选),1项对练和1项集体项目。不允许超报项目,对练项目不允许报陪练人员。
(五)集体项目须6人(含)以上。
(六)温州南拳个人全能:凡个人单练项目达3项者(须含器械和拳术),则可计算温州南拳个人全能成绩(不包括对练和集体项目)。
(七)获得个人全能男、女前八名者有资格参加男、女温州南拳王争霸赛。
(八)总团体:凡代表队中个人全能参赛人数达6人(含)以上,则可计算总团体成绩。
(九)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盖章后,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十)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
(十一)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责任声明书》(附件2)。《责任声明书》每队1份,由参赛选手签名,并在报名时上交,凡未签署的选手不能参赛(不满18岁人员还应由监护人签名)。
六、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集体项目赛、个人全能大奖赛、总团体大奖赛、温州南拳王争霸赛。
(二)温州南拳王争霸赛、总团体大奖赛设奖金。
(三)竞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2012年审定的《传统武术竞赛规则》和本规程的有关补充规定。
(四)单练项目、对练项目、集体项目竞赛年龄分组:
1、少儿组(A组):17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青年组(B组):18 ~ 39岁(1974年至1995年间出生)
3、中老年组(C组):40 ~ 59岁(1954年至1973年间出生)
4、老年一组(D组):60 ~ 69岁(1944年至1953年间出生)
5、老年二组(E组):70岁(含)以上(194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各项比赛时间的规定:
1、单练项目、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得超过2分钟。
2、集体项目完成套路的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3、完成套路时间超出规定,按《传统武术竞赛规则》规定扣分;所有项目均无时间下限的要求。
(六)集体项目人数要求。
集体项目上场人数不得少于规程规定的人数。每少一人,扣0.5分。
(七)集体项目、对练项目年龄组别的确认。
1、集体项目分组年龄按报名时参赛队员的平均年龄确认组别(不分性别)。
2、对练项目按其中年龄大的选手的年龄组别来确认组别。
(八)配乐
1、集体项目可伴奏任何音乐。
2、单练、对练项目一律不准配乐。
(九)个人全能、总团体计分办法。
1、个人全能计分办法: 
个人以3个单练项目(须有拳、械)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冠军,次为亚军,余类推。 
2、总团体成绩计分办法:
以代表队中6位最高个人全能成绩之和计算。得分最高者,为总团体冠军,次者为总团体亚军,余类推。
3、得分相等的处理:按获高名次数量,或最高得分加以区分;仍无法区分则以抽签决定。
(十)温州南拳王争霸赛:获得个人全能男、女前八名者有资格参加温州南拳王争霸赛。南拳王争霸赛采用获得参赛资格者临时自报一个项目(自己认为最好的项 目,如报对练和推马允许报陪练,也可报绝技等)参加角逐,由临场5名裁判和各市、县、区武术组织派一名观众代表(报名时可预报1人)投票产生,得票最高获 得男、女温州南拳王称号。
(十一)大赛设“弘扬民族文化,发展温州南拳”贡献奖,奖励组织参赛有贡献的代表队。
(十二)参赛选手必须穿具有民族特色的服装参加比赛,不允许赤背上场。
(十三)服装、比赛器材由参赛选手自备。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练、对练项目名次录取,按年龄组、按性别、按项目类编号参赛成绩的前1/5为金奖、2/5为银奖、2/5为铜奖。分别颁发奖章和获奖证书。
(二)集体项目不分性别,按年龄组、按拳术类和器械类分别录取前8名,第1至3名分别颁发奖杯、个人奖章和团体证书(每人1份),第4至8名颁发团体证书(每人1份)。
(三)个人全能。不分年龄,分男、女录取前8名。第1至3名颁发奖章和获奖证书;第4至8名颁发获奖证书。
(四)总团体大奖:
1、总团体大奖:总团体不分性别、不分年龄组别,录取前3名,共3个获奖名额。第1至3名颁发奖金、奖杯、个人奖章和获奖证书。
2、总团体奖金:冠军获人民币5000元,亚军获人民币3000元,季军获人民币1000元
(五)温州南拳王争霸赛采用自报项目临场比赛,投票形式产生男、女各一名南拳王。将分别获奖金2000元和奖杯,奖牌、证书。 
八、相关费用
(一)报名费:所有代表队报名人员(含领队、教练、随队人员)均须缴纳报名费,每位人民币100元。凭注册有效的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可享受优惠,每位人民币50元(凭会员证复印件)。凡报名运动员人数满10人的代表队,可免领队和教练的报名费。
(二)参赛项目费:
1、单练、对练项目:每位每项人民币50元。
2、集体项目:每项人民币200元。
九、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13年10月25日24点报名截止(以寄出日期为准)。
(二)快递邮寄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缺一不可:
1、报名表1~2(附件3)。共有2份不同内容的报名表均须认真打印填写。第1份为代表队人员信息报名表,第2份为项目报名表。报名表必须用统一格式电脑打印,并加盖各市、县、区体育总会印章,贰份报名表缺一不可。
2、身份证明复印件直接剪下粘贴在《责任声明书》上粘贴框内(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任选之一。在报名表上填写有效中国武术协会会员证号码的会员,可免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还可享受报名费的优惠价)。
3、《责任声明书》(附件2)。
4、报名费、参赛项目费的汇款单据复印件。
5、“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
(三)退赛的处理:2013年11月1日24时以前,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全款退还(报名费除外)。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四)裁判长、裁判员和仲裁于2013年11月15日前到温州市龙湾区体育局报到,具体见裁判通知单。
(五)报名材料发往地址和联系方法: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浙江省武术协会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浙江体育局大楼6003室
邮编:310004
电子邮箱:zjwushu@126.com
传真:0571-87906288
联系人:陈顺安  沈达军  刘  杰   
电话:0571-85060395   85156410   15606816803
网址:http://www.zjws.net
(六)报名费、参赛项目费、委托保险费汇款方式(任选一种):
1、从邮局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
地址:杭州体育场路212号体育大楼6005室(邮编:310004)
收款人: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财会室
(汇款时请在附言栏中注明参赛队名、联系人和电话)
2、从银行汇款请按下面地址填写:
单位:浙江省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账号:3300 1616 3350 5000 8550
开户银行:建行杭州市天水支行
(汇出后请发手机短信至13675859954,说明汇款单位与金额,以便核实)
(七)各参赛队于2013年11月17日8:30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体育馆报到;领取参赛证件、秩序册、纪念品;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
(八)比赛中用餐,由温州市瓯海区武术协会协助联系快餐公司提供大赛期间的快餐供应,凡需要订购快餐的代表队,可在报到时直接购买餐券。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仲裁人员、裁判长、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聘请。。
十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TAG:
评论加载中...
内容:
评论者: 验证码:
  

金乡论坛 葡萄酒加盟